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方案,表示要擴大市場准入,提高外商投資自由化水平。開展放寬科技創新領域外商投資准入試點。允許北京、上海、廣東等自由貿易試驗區,選擇若干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及應用等領域,擴大開放試點。
方案要求,合理縮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健全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持續推進電信、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
方案指出,擴大銀行保險領域外資金融機構准入,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依法開展銀行卡清算業務。深化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行業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專業保險機構在境內投資設立或參股保險機構。
同時,拓展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國內債券市場業務範圍,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按規定參與境內債券承銷。研究穩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方案又指出,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外資項目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及融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融資,並用於境內投資項目。推進實施跨境貿易投資外匯管理便利化政策,持續提升外商投資企業外匯業務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