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提出加快建設北部都會區,並預留土地用作發展不同產業。民建聯新界北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建議推出「1.5級產業園」先導計劃,由政府推出已完成道路、基建及網絡建設等較成熟的土地,讓經營者建設非永久性的建構物,方便興建及遷拆,企業可以短期入駐,加快創科產業落地,同時亦為未來發展預留彈性。
另外,為避免推高北都發展初期的成本而窒礙投資,他提出「按實補價」,允許企業可因應市場需要,按實際用途及發展規模等,選擇分階段投資、分期建設,以增加企業投資意慾。
他又認為政府應採取多元發展模式,以分期補地價、延長現時「短期租約」的形式批出土地,並建議提供特長租約,由現時7年上限,延長至15年或20年,因為租約太短,企業難作規劃長遠投資。
劉國勳指出,去年公布北部都會區分為 4大區域的規劃,未必再符合現時發展需要,建議適時更新,並分期發展,每階段預留土地作儲備。而由於北都發展涉及不同政府部門和法例,劉國勳建議研究設立《北部都會區條例》,為有關工作提供法例上的空間,並成立北都管理局,以較高層次統籌,以免政出多門,拖慢建設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