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今日決定維持先前決定,將位於薄扶林作香港大學擬議國際創新中心的4.72公頃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國際創新中心地帶改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作為過渡性安排。

 

城規會於今天的會議上,審慎考慮1,861份對《薄扶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10/22》建議修訂提出的進一步申述,包括30份就部門意見作出的進一步回應,以及規劃署、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就進一步申述提出的意見和回應。

  

城規會委員備悉,表示反對的進一步申述的理由或意見,主要關於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劃設、該用地是否適合設立國際創新中心,以及程序事宜。委員也備悉,這些議題大部分與在申述中提出的相若,而城規會已於申述階段充分討論。

 

就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劃設,委員知悉城規會有權按其認為可順應申述的其他方式修訂圖則。至於用地是否適合設立國際創新中心,委員認為劃設未決定用途地帶的目的,是讓港大有機會重新審視用地及薄扶林區內外其他可能選址的適切性,並考慮心光學校和薄扶林區內居民等持份者的意見。程序事宜方面,委員認為處理進一步申述的過程並無程序不當。

 

城規會認為,現階段維持決定,把用地劃作未決定用途地帶屬較審慎做法,讓港大有時間重新檢視國際創新中心的發展計劃、進行相關技術評估、進一步諮詢當地社區,以及在合理時間內提交修訂方案供政府和城規會考慮。

 

委員同意邀請港大於三個月內向城規會匯報項目的最新發展,包括選址決定和詳細理據、項目發展時間表,以及與持份者的溝通進展。委員重申,與持份者進行有建設性的交流十分重要,委員期望港大加強與社區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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