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公布財政司司長已再度委任莫樹聯資深大律師為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主席,以及張頴嫻、何超平、高鼎國和司馬志為委員。同時,盧偉正博士、王芳和楊文安獲委任為新委員。所有任命為期兩年,由二○二五年二月一日起至二○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常委會憑着各委員的專業知識,為持續優化香港公司法提供寶貴意見,強化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我們衷心感謝卸任的鍾慧賢、劉殖強和華焯琪對常委會作出的貢獻。」
 
  常委會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能是就《公司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修訂,以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由二○二五年二月一日起,常委會的委員名單如下:
 
莫樹聯資深大律師(主席)
陳凱
張頴嫻
周冠英
杜珠聯
何超平
何淑瑛
甘美霞
高鼎國
Jason Karas
李俊豪
盧偉正博士
司馬志
王芳
黃詠詩
楊文安
 
當然委員
----
伍潔鏇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主管
 
簡嘉蘭
香港金融管理局首席法律顧問
 
李曈薇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法律服務部副首席律師
 
公司註冊處處長
 
破產管理署署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
 
律政司助理民事法律專員

Tr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