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文,鼓勵金融支持住房租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解決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問題,仍然堅持房住不炒定位,重點支持自持物業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
人行官網刊發意見指出,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工作,優先支持雄安新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國家政策重點支持區域及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開展試點。
意見指出,支持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份額交易流通,在把控風險前提下,募集資金用於住房租賃企業持有運營長期租賃住房;支持商業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工業園區等各類主體依法合規新建、改建長期租賃住房發放開發建設貸款,年期一般3年,最長不超過5年;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嚴格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提下,發放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年期最長不超過30年。
意見又支持商業銀行發行用於以上貸款的金融債券籌集資金;支持金融機構及資產管理機構規範投資住房租賃相關金融產品。
意見嚴禁以支持住房租賃名義為非租賃住房融資,嚴禁將住房租賃金融產品違規用於商業性房地產開發。
意見下月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