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量聯行報告表示,發展商投地意欲低迷,地價持續受壓,建議政府從多方面著手增加賣地收入,包括拆細地皮出售,以降低前期投資成本,並容許大型發展用地分期支付地價。

報告亦建議,減少賣地附加條款,包括減少提供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道路施工等要求;豁免ESG設施、地面停車場等額外條款計入最大可建樓面面積;取消要求竣工後將若干樓面面積移交政府的條款。

仲量聯行又建議,應檢討市建局自置居所津貼,將評估基準由7年樓齡單位價值,調整至10年樓齡或以上單位價值,有助降低收購成本及提升項目利潤。政府亦可考慮將居屋地皮重新規劃作公屋發展,以解決對公屋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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