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等4部委及廣東省政府最新發文,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等國際高標準制度規則,探索在金融領域推進制度型開放試點。
人行在網頁刊發《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 ,指出在南沙全面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參與金融業務試點,將南沙建設成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金融創新功能承載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重要節點。
意見指出,要發展服務國際航運樞紐的航運金融業務,引導及鼓勵航運企業國際海運費使用人民幣結算;依托現有交易場所,攜手港澳開展航運交易,支持金融機構為航運企業提供高效便利資金結算、存管及融資等金融服務。
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取消船泊及飛機境外融資資金限制,支持飛機、船泊、大型設備等租賃領域發展,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租賃產業高地。支持南沙開展跨境股權投資便利化試點,探索依托現有數字化服務平台提供線上辦理跨境股權投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