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在今日(二月二十六日)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建議以下稅務措施:

(一) 一次性寬減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稅、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稅款,每宗個案以1,500元為上限

  寬減措施將令214萬名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及165 400家企業受惠。政府收入將減少31億元。

  建議的寬減會減低納稅人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但他們仍須如常填報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利得稅和個別人士報稅表。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2025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條例草案》。待有關法例通過後,稅務局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

  建議的稅款寬減只適用於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最後評稅,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稅。因此,納稅人須按已發出的稅單依時繳付暫繳稅。已繳交的暫繳稅會用以支付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最後評稅的應繳稅款,及二○二五/二六課稅年度的暫繳稅稅款。如有餘額,將會退還給納稅人。

  建議的稅款寬減亦不適用於物業稅。賺取租金收入的人士,若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

   納稅人如須同時繳納薪俸稅和利得稅,兩項稅款均可獲得寬減。若有營業利潤或租金收入,可選擇在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內提出申請個人入息課稅,寬減額便會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有關寛減額可能會與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時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個案的實際情況確定。

(二) 將徵收100元印花稅的物業價值上限由三百萬元提高至四百萬元

  新稅階適用於在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或以後所簽立的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售賣轉易契或買賣協議。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2025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建議。為使物業買家能盡早受惠於新措施,行政長官已根據《公共收入保障條例》(第120章)作出《2025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稅)令》,使有關條例草案在通過成為法律前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建議措施的詳情及計算稅款的示例,已上載至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公眾亦可經電話傳真服務2598 6001索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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