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公布,同意國泰君安以新增近59.86億股股份,吸收合併海通證券,並募集配套資金不多於100億元人民幣。

國泰君安將於1年內制定並上報具體整合方案,明確時間表,妥善有序推進整合工作。另外,要在承諾時限內,穩妥有序完成海通期貨、國泰君安期貨的整合工作。

在整合工作完成前,國泰君安應當切實做好與海通證券及其子公司的風險隔離,嚴格規範關聯交易,嚴防利益衝突及輸送風險。

中證監指,兩家公司應當有序推進吸收合併工作,落實相關業務、客戶及員工銜接安置方案,確保客戶合法權益不受損,妥善安置員工,維護社會穩定。吸收合併完成後,海通證券依法解散,其分支機構變更為國泰君安分支機構。

另外,中證監亦核准國泰君安成為富國基金、海富通基金、海通期貨的主要股東,上海國際集團成為後兩者的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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