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仲尼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答覆:
問題:
據報,去年上半年共有14間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宣布將會退市,涉及公司的市值高達660億元,其中更包括一些較知名的企業透過私有化退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去年從香港股市摘牌及私有化退市的上市公司數目分別為何,以及涉及公司的市值為何;有否檢視,去年出現上市公司退市潮的原因及其對港股市場的影響,以及有否評估本年上市公司私有化潮的趨勢;若有評估,詳情為何,以及有否措施緩和有關影響,以避免過度私有化削弱港股的吸引力;及
(二)是否知悉,相關監管機構有否計劃優化除牌機制,以便在處理除牌程序時給予退市公司更多時間和靈活性;若有,具體措施和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政府一直善用「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提升金融服務業的競爭力,推動市場高質量發展。近年來,政府聯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就證券市場不同範疇推動改革,落實一系列優化措施,以匯聚更多企業和投資者來港參與投融資活動,為本港市場注入活力,提升流動性。
為便利更多優質企業來港上市融資,我們針對不同企業的需要提供量身定制的上市機制,包括設立「同股不同權」新經濟企業和科技公司上市渠道,改革中小型企業上市機制,拓寬海外發行人融資管道,明確上市申請審批時間表等。我們亦推出新庫存股份機制,放寬發行人回購股份的限制,為向發行人提供更大靈活性,並著力增加上市公司披露和提升公司管治。為提升交易機制和效率,我們已落實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就下調最低上落價位進行檢討,並正推展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準備工作,為進一步開拓新市場、吸引新資金打好基礎。
隨着國家經濟展現韌力、關鍵技術取得突破,針對證券市場的優化措施也漸見成效,去年證券市場成交量屢創新高,整體市值按年上升百分之十四,平均每日成交額按年上升近三成。香港亦位居全球四大新股市場之一,年內迎來共71家企業上市,首次公開招股集資額超過870億元,按年上升接近九成。截至今年二月,港交所正處理超過100宗的上市申請,顯示企業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正不斷增強。
就問題的兩個部分,經諮詢證監會及港交所,我回覆如下:
(一)二○二四年,上市地位按照《上市規則》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上市地位或私有化退市的公司分別為32家及16家,相關公司的市值分別約177億元和1,226億元。
過去五年,私有化退市的公司數量為平均每年21家。除二○二四年的16家外,二○二○年至二○二三年私有化退市的公司數字分別為26家、30家、17家和14家。私有化退市公司佔上市公司總數均不足百分之一,未見上升趨勢。同期,在港交所新上市的公司數量則為平均每年118家。私有化退市對整體市場的影響並不顯著。
公司私有化的原因各有不同。例如,公司的主要股東或管理層可能通過私有化來防止收購,維持對公司的控制權,避免外部對公司的影響。作為與國際接軌的證券市場,證監會和港交所將繼續根據《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和《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提供一個公平和透明的收購和私有化機制,便利上市公司根據其自身的營運需要,為公司發展選擇不同的路徑。
(二)就除牌機制,根據《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港交所可將已連續停牌18個月的主板公司證券或已連續停牌12個月的GEM公司證券除牌。導致停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發行人不具備足夠的業務運作或未能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發行人未有根據《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刊發業績;或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等。港交所一般會在發行人停牌三個月內提供復牌指引,並會給予上市發行人足夠時間回應相關事宜及作出跟進。一般而言,在處理復牌個案時,港交所會按個別發行人的特定事實及情況作評估,例如在評估發行人業務時,港交所會考慮發行人的業務營運模式、業務規模及往績、資金來源、客源規模及類型和內部監控機制等,並會參照相關行業的慣例與標準。
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二五至二六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證監會和港交所會進一步進行全面性的上市制度檢討,審視上市要求和上市後的持續責任;檢視上市規例和安排,改善審批流程;優化雙重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門檻,以及檢討市場結構。我們期望透過改革更好配合最新經濟趨勢和企業需求,提升香港上市平台的競爭力,吸引不同企業在港融資,同時吸引更多投資者尤其是耐心資本和海外長期投資者參與及加大港股配置。
在檢討的過程中,我們會與業界持續保持緊密溝通,充分了解不同市場參與者的需要,亦十分歡迎各位議員和持份者向監管機構和港交所就各項措施和實際運作安排提出意見。多謝主席。
問題:
據報,去年上半年共有14間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宣布將會退市,涉及公司的市值高達660億元,其中更包括一些較知名的企業透過私有化退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去年從香港股市摘牌及私有化退市的上市公司數目分別為何,以及涉及公司的市值為何;有否檢視,去年出現上市公司退市潮的原因及其對港股市場的影響,以及有否評估本年上市公司私有化潮的趨勢;若有評估,詳情為何,以及有否措施緩和有關影響,以避免過度私有化削弱港股的吸引力;及
(二)是否知悉,相關監管機構有否計劃優化除牌機制,以便在處理除牌程序時給予退市公司更多時間和靈活性;若有,具體措施和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政府一直善用「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提升金融服務業的競爭力,推動市場高質量發展。近年來,政府聯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就證券市場不同範疇推動改革,落實一系列優化措施,以匯聚更多企業和投資者來港參與投融資活動,為本港市場注入活力,提升流動性。
為便利更多優質企業來港上市融資,我們針對不同企業的需要提供量身定制的上市機制,包括設立「同股不同權」新經濟企業和科技公司上市渠道,改革中小型企業上市機制,拓寬海外發行人融資管道,明確上市申請審批時間表等。我們亦推出新庫存股份機制,放寬發行人回購股份的限制,為向發行人提供更大靈活性,並著力增加上市公司披露和提升公司管治。為提升交易機制和效率,我們已落實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就下調最低上落價位進行檢討,並正推展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準備工作,為進一步開拓新市場、吸引新資金打好基礎。
隨着國家經濟展現韌力、關鍵技術取得突破,針對證券市場的優化措施也漸見成效,去年證券市場成交量屢創新高,整體市值按年上升百分之十四,平均每日成交額按年上升近三成。香港亦位居全球四大新股市場之一,年內迎來共71家企業上市,首次公開招股集資額超過870億元,按年上升接近九成。截至今年二月,港交所正處理超過100宗的上市申請,顯示企業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正不斷增強。
就問題的兩個部分,經諮詢證監會及港交所,我回覆如下:
(一)二○二四年,上市地位按照《上市規則》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上市地位或私有化退市的公司分別為32家及16家,相關公司的市值分別約177億元和1,226億元。
過去五年,私有化退市的公司數量為平均每年21家。除二○二四年的16家外,二○二○年至二○二三年私有化退市的公司數字分別為26家、30家、17家和14家。私有化退市公司佔上市公司總數均不足百分之一,未見上升趨勢。同期,在港交所新上市的公司數量則為平均每年118家。私有化退市對整體市場的影響並不顯著。
公司私有化的原因各有不同。例如,公司的主要股東或管理層可能通過私有化來防止收購,維持對公司的控制權,避免外部對公司的影響。作為與國際接軌的證券市場,證監會和港交所將繼續根據《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和《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提供一個公平和透明的收購和私有化機制,便利上市公司根據其自身的營運需要,為公司發展選擇不同的路徑。
(二)就除牌機制,根據《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港交所可將已連續停牌18個月的主板公司證券或已連續停牌12個月的GEM公司證券除牌。導致停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發行人不具備足夠的業務運作或未能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發行人未有根據《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刊發業績;或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等。港交所一般會在發行人停牌三個月內提供復牌指引,並會給予上市發行人足夠時間回應相關事宜及作出跟進。一般而言,在處理復牌個案時,港交所會按個別發行人的特定事實及情況作評估,例如在評估發行人業務時,港交所會考慮發行人的業務營運模式、業務規模及往績、資金來源、客源規模及類型和內部監控機制等,並會參照相關行業的慣例與標準。
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二五至二六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證監會和港交所會進一步進行全面性的上市制度檢討,審視上市要求和上市後的持續責任;檢視上市規例和安排,改善審批流程;優化雙重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門檻,以及檢討市場結構。我們期望透過改革更好配合最新經濟趨勢和企業需求,提升香港上市平台的競爭力,吸引不同企業在港融資,同時吸引更多投資者尤其是耐心資本和海外長期投資者參與及加大港股配置。
在檢討的過程中,我們會與業界持續保持緊密溝通,充分了解不同市場參與者的需要,亦十分歡迎各位議員和持份者向監管機構和港交所就各項措施和實際運作安排提出意見。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