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去年八月二十五日開始,60歲或以上人士必須使用樂悠咭才可享用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的每程二元乘車優惠(新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自新措施實施以來,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發現多少宗違規使用樂悠咭以獲得二元乘車優惠的個案,以及當中有多少宗個案轉交警方跟進;
(二)就第(一)項所述轉交警方跟進的個案,警方提出檢控及沒有檢控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警方沒有就該等個案提出檢控的原因為何;及
(三)就第(二)項所述的檢控個案,有多少名被定罪者最終被判入獄?
答覆:
主席:
政府由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就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二元優惠計劃)全面推行實名制,60歲或以上香港居民必須使用樂悠咭,60歲以下合資格殘疾人士則須使用已加註「殘疾人士身分」的個人八達通,才可享用二元優惠計劃。
運輸署一直要求公共交通營辦商加強執行查票及查核乘客身分的工作,並嚴格執行相關法例及附例訂明的罰則,以防止濫用。運輸署亦進行調查及監察情況。運輸署亦不時聯同公共交通營辦商進行巡查執法行動,並會把有充分證據的違規個案轉交警方展開刑事調查,以收阻嚇作用。
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而言,港鐵在全面推行實名制至二○二五年四月期間的執法行動中,就違規使用二元優惠而須繳交附加費的個案數字為280宗(即每周平均八宗)。有關個案數字較推行實名制前(由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的9 624宗(即每周平均158宗)大幅下降。
港鐵在全面推行實名制後曾就14宗涉嫌以樂悠咭違規使用二元優惠計劃的個案向警方尋求協助。每宗個案警方均會派人員到場處理。14宗案件之中,經警方調查後共作出五宗拘捕,當中一宗已完成檢控(被捕人盜竊罪名成立,被判罰款400元)、另一宗案件被捕人被警方以盜竊罪檢控(於二○二五年五月九日進行聆訊)、兩宗仍在調查中;另有一宗因經調查後未有發現刑事成分,警方將個案交由港鐵按違反港鐵附例事宜跟進。其餘九宗個案,警方於調查後因未有發現可拘捕罪行,把個案交由港鐵按違反港鐵附例事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