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先向大家拜年,希望大家蛇年事事順利,身體健康!
今屆政府上任以來一直很致力打擊濫用公屋,我們亦通過很多新的政策措施,成效很顯著,亦得到社會很大的認同和支持。我們在二○二二年七月,今屆政府上任到現在的兩年半內,我們收回的濫用或違反租約條款的公屋單位已經有約7 000個,相等於10座公屋,(即)一個大型的屋邨。如果計及價錢,或者即是70億(元)以上。所以這方面的工作,我們必須要持續去做,確保公屋資源可以分配給有迫切需要的人士,畢竟輪候的人士很多,有公屋居住需要的人士仍然很多。
我們亦提供更多的方法,可以更加精準去打擊濫用公屋,包括在上個月(一月)十五日,我們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
在我們過往負責調查的同事和在檢控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房屋條例》都有一些地方須要檢視和做出一些修訂。我們上月就這些修訂建議,諮詢了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得到他們一致支持,鼓勵我們修訂的方向,令條例更具阻嚇力。
簡單來說,我們(對《條例》擬議的修訂)有四個方面:
(1) 把嚴重濫用公屋變成罪行,不單是違反租約。我們希望住戶能更高地提高他們的警惕,防止公屋這些公共資源變成生財工具;
(2) 賦權房委會授權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要求可疑人提供個人詳細資料,如香港身份證等;
(3) 延長虛假陳述及拒絕提供資料等罪行的檢控時效;以及
(4) 我們有一個比較簡單涉及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技術性修訂。
我們計劃在今天諮詢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後,正式敲定修訂細節,並爭取在二○二五年第二季內提交立法會審議。
我現在請助理署長(策略規劃)楊樂詩女士向大家介紹建議的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