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四月十一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僱傭條例》(第57章)下「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工作時數(工時)門檻,讓僱員更容易符合修訂後的規定,從而享有全面的僱傭權益。
勞工處發言人說:「修訂將『連續性合約』每星期工時門檻從18小時降至17小時。另外,假如某星期的工時少於17小時,只要該星期及緊接之前三星期的合計工時達68小時,則該星期仍被視為在『連續性合約』的僱傭期內。勞工顧問委員會已對上述修訂達成共識。」
發言人續說:「僱員現時享有在《僱傭條例》下各項法定權益的資格會維持不變。如《條例草案》獲順利通過,修訂條例將在刊憲六個月後的首個星期日實施,其間勞工處會經不同渠道向僱主及僱員廣泛宣傳修訂要點,協助雙方作好準備。」
《條例草案》將於四月十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期望立法會支持並通過《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僱傭條例》(第57章)下「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工作時數(工時)門檻,讓僱員更容易符合修訂後的規定,從而享有全面的僱傭權益。
勞工處發言人說:「修訂將『連續性合約』每星期工時門檻從18小時降至17小時。另外,假如某星期的工時少於17小時,只要該星期及緊接之前三星期的合計工時達68小時,則該星期仍被視為在『連續性合約』的僱傭期內。勞工顧問委員會已對上述修訂達成共識。」
發言人續說:「僱員現時享有在《僱傭條例》下各項法定權益的資格會維持不變。如《條例草案》獲順利通過,修訂條例將在刊憲六個月後的首個星期日實施,其間勞工處會經不同渠道向僱主及僱員廣泛宣傳修訂要點,協助雙方作好準備。」
《條例草案》將於四月十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期望立法會支持並通過《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