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提出,自2024/25課稅年度起,在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下,設立輔助生育服務稅項扣除,每個課稅年度的扣除上限為10萬元。

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提到,政府提出修訂條例草案,合資格人士包括不育夫婦或有特定醫療需要接受生殖科技程序的夫婦;及因接受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外科手術或其他醫學治療而可能導致喪失生育能力的癌症或任何其他病人。

至於非基於醫學理由而進行冷凍配子的納稅人,當局表示,由於有關做法或會延遲生育的決定,與政府鼓勵盡早生育的政策背道而馳,所以有關的納稅人並不能受惠於建議的稅項扣除。而受惠人士將不設年齡限制。

至於輔助生育服務開支範圍,包括不育夫婦在持有夫精人工授精牌照、治療牌照或儲存牌照的中心接受生殖科技程序;或因接受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外科手術或其他醫學治療而可能導致喪失生育能力的癌症或任何其他病人,在持有治療牌照或儲存牌照的中心取得配子或儲存配子的服務。

當局表示,會於今年内向立法會提出修訂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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