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聯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稅務局、會計師公會,共同制定兩項措施,包括修訂《香港審計準則》,所有簽發審計報告人士必須在審計報告披露執業證書編號,並且要求香港成立的公司在利得稅報稅表,填寫簽發審計報告人士的執業證書編號。
會財局表示,業內持續關注「假會計師」問題,雖然尚未發現這類個案的報告,但有關審計質量問題的證據日益增多,一些違反專業操守的執業會計師透過中介承接大量審計項目,濫簽審計報告,嚴重忽視審計品質及專業標準。
當局強調,財務匯報品質及可信度至關重要,對肆意大量簽發項目的審計公司,絕對毫不妥協,公眾亦要保持警惕。
另外,針對「假會計師」問題,會財局推出專門網頁,以便公眾更全面了解有關簽署審計報告的法律要求。網頁提及何謂「假會計師」、俗稱「艇仔」的中介人,並鼓勵公眾舉報涉嫌刑事罪行及失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