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二月二十七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東涌第33區的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政府將收回15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4 700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五月二十八日)復歸政府。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政府將收回15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4 700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五月二十八日)復歸政府。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