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表示,為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優化金融服務,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4月18日起實施。
《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將提高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的資產、營業收入等指標標準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提高具有消費金融業務管理和風控經驗出資人的持股比例,提高消費金融公司最低註冊資本金要求。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將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於30%提高至不低於50%,有利於壓實股東責任,增強股東參與公司經營意願,同時有利於提高決策效率,避免由於股權相對分散而出現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問題。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將指導消費金融公司做好辦法實施工作,堅守專業化消費信貸功能定位,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積極支持恢復和擴大消費,實現高質量發展。